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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6-06-15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多,暂时没有贷款,也没有购房需要,那么留着会贬值,想给子女使用可以吗?关于父母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给子女用是长期以来一直是广大用户咨询的热点,天下的父母都疼爱自己的孩子,而且在孩子长达成人后都会考虑到给自己的孩子置办房屋的问题!这对子女来说是多么伟大无私的爱呀!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我市缴存职工省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同时提取父母及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所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所以说在天津的老爸老妈们,如果想用你们自己的公积金给孩子买房子的话,就首先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子女以家庭为单位的前提条件下,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
     2.子女以家庭为单位的前提条件下,准备购买的房屋是首套住房;
     3.父母名下不能有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但是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单独买房,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但如果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首付款,如果一起联名借贷,还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但如果不联名申请贷款只联名买房,则只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不能提取来偿还月供款。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和子女联名买房的,提取公积金额度按产权约定的比例来核定,如果没有约定产权比例,则默认为平均分配提取额度。例如一套房子,如果约定父母占60%,则父母可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为房子首付款的60%,子女支付另外的40%,月还贷提取亦然,如果没有约定,则父母和子女各提取一半。 
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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