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天津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主页 > 公积金提取条件 > 在职公积金提取 >

在天津让单位给上五险一金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07-23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随着当今社会不断的高速发展,现在许多的在职职工都已经开始越来越关心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了。但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人们还不完全了解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上“五险一金”的条件是什么?所以下面我们就将针对这个问题,来为广大的职工朋友们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您能够在看完这篇文章后得到相应的帮助。
 
        首先我们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五险一金”具体都有哪些?其中的“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这里提到的“五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强制要求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而关于“住房公积金”这方面来看,虽然目前国家暂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文件要求工作单位必须缴纳,但是相信不久的将来也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文件,来规范工作单位来为自己的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其实职工要想满足让工作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的条件其实并不困难。因为根据我国的《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凡是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有正常的税务报账往来记录的用工单位,都应按照相应的法律的规定来为本单位的职工缴纳“五险”的责任。虽然暂时住房公积金还不是必须要强制缴纳,但是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也有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并且职工可以在符合相应的天津公积金提取条件后,享有随时提取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权利。
 
        所以广大的职工朋友们如果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遇到,所在的工作单位由于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或推脱缴纳“五险一金”的话,那么大家就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为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权利了。其中要注意的是虽然各省份地区的缴存额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必须为职工缴存“五险一金”的规定是全国统一的。
 
        我们在这里衷心的期望每一位,因为在天津工作但又不了解让单位给上“五险一金”的条件是什么的职工朋友们,在了解完本篇文章的内容后,能够得到满意的答案。因为我们长久以来不变的宗旨就是,为长期以来辛苦工作在第一线的广大职工朋友们,全心全意的服务。所以我们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您在得到我们的帮助后而流露出真心的笑容。
五险一金办理条件

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722695298

邮箱:1215699669@qq.com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新华路新华中学斜对面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