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16-07-18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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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2016年最新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如果您还没有了解相关的信息内容,那么接下来请看我们本文中为您带来的详细介绍。
根据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租赁商品房居住的: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公积金卡;
3.房屋产权证;
4.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购房记录的证明;
5.夫妻婚姻关系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租赁公共住房居住的: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公积金卡;
3.公有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缴纳证明;
5.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购房记录的证明;
6.夫妻婚姻关系证明;
7.《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1、职工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证明)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名下无购房记录证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职工提供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2、租赁商品房居住的,涉及已婚、未婚两种情况。均按照按照租金1980元/月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2016年最新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详细介绍,如果您在办提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遇到其他问题,那么就请与我们取得联系,咨询服务热线:18722695298,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可靠、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我们还向您郑重承诺:所有办理的公积金提取手续均真实有效,正规合法,并且业务办理成功之前,绝不收取任何费用!随时欢迎您的咨询和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