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现、取现的最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3-11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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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起,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委托协议,这样一来建设银行也将成为了天津公积金提取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独家承办的银行。并且从今年2月份起又签订了关于借款合同、项目资金审批的管理协议,同时还将紧锣密鼓的把公积金提取关键操作的职责落实到位,为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的发放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为了能够更加方便的满足职工对快速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需求,现将最新的政策做出如下解释,为了使每一位在天津工作的职工都能够平等享受住房公积金提现、取现带来的权益。所有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实际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天津市统一的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实行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实行全体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之前暂时停止缴存的单位,也应当在规定的日期之内恢复缴存。
曾经“要买房,到建行”的口号家喻户晓,而今关注保障性住房和改善民生居住环境又为它重新定义了新的使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相关人士介绍,近些年来在总行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我们专门成立了支持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快速的跟进当地保障房建设项目。今年年初开始,先后为经济适用住房等30多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贷款支持,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金额达到33.26亿元。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马上加快天津公积金提取的改革进度,并且争取把公积金提现、取现业务统一规范化管理,因为提取公积金速度的加快,是我们长久以来的核心目标。下一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加强公积金提现、取现的实用性,以细致化和标准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于天津公积金代取方面的进度和力度。
所以说如果我们把公积金提现、取现当做住房保障的最后希望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方法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例如可以让需要代提公积金的职工签署《天津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另外还可以在将来通过官方服务热线、自助终端等渠道,实现自助办理天津公积金的快速提取的目的,并且将时间缩短至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