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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最可靠

发布时间:2017-02-23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随着天津地区楼市近期的火热程度,就会有一些天津市民打算在外地买房的想法,近日以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那么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关于职工在外地买房怎么提取天津公积金?或者天津人在外地买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问题的话,那么请看下面我们专门为您准备的相关内容。
 
        我们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目前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相关细则》于日前已经重新修改并公布。这也意味着天津市已经正式放开了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的相关限制。根据最新修改的细则来看,如果职工购买的住房或者所购建的房产数不超过二套的,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同时职工购买保障房的,还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屋的首付款。
 
        目前在天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任意网点办理,职工可选择就近的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如果职工因所购买的是异地住房的话,则需要进行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处理并通知职工是否可以办理。
 
        另外根据目前天津市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定,职工要想符合条件的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自有住房,同时还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提取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条件”才行。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需要在所购住房的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也就是说职工要么有当地的户口,或者说如果户籍在天津的话,但是在当地工作或由天津的单位外派到当地工作的情况,只要提供相关的外派工作证明也可以享受该提取政策。
 
        如果所购买的异地住房是全款购买的话,则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公积金管理卡、房屋产权证、全款发票、购房合同和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如果职工是贷款购房的话,那么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要另外提供银行的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也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每月的还款,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提取每月还款的话只需要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对非天津户籍或非城镇户籍的职工,以及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在职职工来说,这样的规定会让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变得更加方便灵活。例如职工现在和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话,就可以等到两年后直接凭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即可。
 
天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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