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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签约业务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7-01-05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天津公积金签约目前提供以下两种方式:分别为柜台办理签约和网上办理签约。柜台签约需要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卡还有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然后到本市任意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即可;网上签约需要职工必须提前开通合作银行的网银业务,并持有该网银的网盾。然后登录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进入签约页面,根据相关提示完成公积金提取的签约办理业务。(该项业务的具体实施时间及支持的银行网银,以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天津公积金提取业务渠道变更:职工签约时可以有选择性的开通天津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渠道。签约后可以登录天津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手机客户端,进入渠道变更界面,勾选需要开通相关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功能的渠道,并通过短信认证的方式,即可变更成功。
 
        变更公积金签约手机号业务: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和电子渠道均可以办理职工变更签约手机号的业务。前往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卡以及本人正在使用中的手机(号码为变更后的手机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职工,可以直接登录天津公积金官网或手机客户端,进入更换签约手机号码的界面,然后通过原手机号的短信验证后,就可以进入新手机号码绑定的界面,在进行新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并且输入业务办理密码后,即可完成新手机号码的绑定。
 
        注销天津公积金提取签约渠道:当职工不再使用天津公积金提取业务签约办理渠道时,可以直接通过柜台或电子渠道办理签约注销业务。直接前往柜台办理的职工,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卡以及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为签约登记时的号码)。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的职工,可以直接登录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进入签约注销页面,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的方式并输入业务办理密码后,即可完成签约注销的业务。签约注销之后。职工将无法在天津公积金官网、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平台办理业务,只能进行电子信息业务的查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离职提取后,电子渠道将自动注销)
 
        职工在天津公积金电子渠道登录后,即可同时下载和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提取、缴存、余额、还款情况等信息。
 
天津公积金提取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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