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快速提取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4-21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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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现如今吸引了许多的外来人员来到天津这座城市工作,希望在这里打拼几年之后能够积攒一些资金,然后回到老家买房。可是在天津工作就意味着你要在天津公积金快速提取之后,再回到老家买房可能就无法享受公积金异地购房的政策了,不过现在对于天津公积金快速提取的流程即将有了新的变化,因为你可以使用天津的公积金来办理购买外地房屋的业务了。
天津办理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的要求是:购买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自有商品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非天津户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并且同时要求该职工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住房时还要按照房屋购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来办理相关的业务。
1.递交公积金快速提取申请:职工本人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公积金快速提取的相关要求,向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的银行提交公积金提取的个人申请资料。
2.公积金快速提取业务的受理、审核和批准: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公积金提取的个人申请资料后,应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该职工快速提取公积金的决定,并通知递交申请资料的职工本人及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办理的,由当地受委托办理的银行通知职工本人前来办理相关的公积金快速提取手续。
3.公积金快速提取转账。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之后,应由当地委托办理快速提取公积金的银行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定时间内,将职工的公积金快速提取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划到该职工按规定设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