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买的房子在天津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发布时间:2016-12-16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如果是大港油田的职工在天津工作,而且住房公积金也是在天津地区缴存的。 但是职工的户籍所在地却是辽宁地区的,并且目前在老家辽宁大连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外地买的房子在天津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首先如果遇到了上面提到的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提取天津公积金的,那么需要了解的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在原户籍所在地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需要提供提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职工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外派所在地的工作证明原件。如果使用商业住房贷款的,还需职工提供近一个月内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2.如果本人不能及时到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委托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办理人授权的《天津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原件;
3.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得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各一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各一份、《结婚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一份、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人不能到场的,则还需要提供《天津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份;
4.如果与他人共同购买住房的,需要提供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职工与共同购房人一起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放弃公积金提取协议》一份、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一份、职工与子女之间共同购房的,需要提供能证明职工与子女之间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一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需要提供的统一提取材料: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
2.职工的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3.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本单位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