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离职提取
发布时间:2016-05-31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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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办理天津公积金离职提取并注销账户的外籍职工,账户状态如为封存期限满2年以上的(含2年),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原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材料,然后到天津公积金服务中心营业网点办理相关的离职提取手续;账户状态如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期限满2年后,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办理提取。
1.离职后仍在天津工作的员工的公积金提取
员工离职后仍然在天津市工作,公积金账户会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后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并继续缴存,职工本人则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2.离职后离开天津的外来籍员工的公积金提取
对于在津工作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开天津满2年后,职工可以依据相关条件的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该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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